Wednesday, April 3, 2013

法律遇上暴力,再遇上風水和占卜。


最近都是忙出煙,有時靜下來想寫下東西,寫下食評寫下car show 可惜啖氣過左又寫吾返轉頭。仍然維持會客業務,不過心思思想休業三幾個禮拜,靜修一些功課再整裝待發。但應該無可能了,怕三幾星期最後結果一係餓死歸西,一係索性轉左行。

認識幾位從事法律界的客人及朋友,年長的三位都已接近上岸邊緣,後生的兩位則是初出茅廬。雖然大多頭腦精明,但是卻對玄學有濃厚的興趣。其中一位說得好: “其實從事法律工作,到了某一個水平,攻防雙方手裡的功夫都不會相差太遠。但係個官點判,或者個case 點樣settle,某程度上已經係睇下邊一方個較有運而已。

曾經,一位今已是明星御用大狀,更跟我說過: “在我三十出頭,至四十出頭那十年,簡直是順風順水到極點。我那時跟合伙人租了一個三百呎不到的辦公室,地址在中環今已拆掉的某處。客人全都是不請自來,而且很多官司都容易handle. 其中更有一次,法官連文件的資料都看錯了(不涉及刑事,只是商業調解之類的問題),簡接令我的客人如願以償。我學了幾次風水,最後也只是門外漢,但我肯定風水或玄學是存在的。

當然,其中一位卻持相反意見,堅持法律是站於原則的角度處事,問題是有無技巧去運用條例為客人辦事。至於什麼風水命理嘛,只令自己心靈上有點安慰的味精了罷。如果風水佬真係甘醒,我地班律師晨早吾使做了,請佢地作下法咪得囉

當法律碰上玄學時,又會否擦出什麼火花呢 ?

在授業的十多位師父中,其中一位講過: “我不是上帝,沒有資格去論別人對與錯。總之,會客求助者我統統不拒,只是不接強姦案。

早幾天,收到客人的短訊,說她的案件總算舒了一口氣。此案事源,其實是當日男方旅行其間求歡不逐,繼而失控動武,把我那來相的客人虐打一番。後來,回港後即自殘幾刀,另請律師入紙反告被毒打。

當時此案頗複雜,後來去了其住處看了一趟風水,把原局和流年大煞化解了,客人總算戰戰競競中大步跳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