終於出了 i phone 4, 告別接近 3 年 LG 廢機的生涯, 棄舊迎新始終是男性 DNA 裡的最佳激素, 果然介面操控上極爽. 不過, 最 PK 的是我用了三日後, 手痕痕set 了 password. 然後覺得password 太易, 再 set 了一個較複雜的 code. 好明顯, 患有 "提早老人痴呆症" 的我, 於十五分鐘後真的把第二條password 忘記了(也沒有寫上枱面back up). 四處問人點算, 心情緊張得有點似拿住計時炸彈, 左撲右撲終於找到人懂得用 itunes reset.
同一時間, 買了 notebook. 並不覺得 i3 既cpu 真係甘快, 反而用 Windows 7 覺得極度麻煩, 結案陳詞是: 好L 垃圾 !
每晚的地獄式酒精訓練, 剛剛熱身完畢, 進入第二圈集訓中. 且看下月以酒會友時, 誰勝誰負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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